特别提示:
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,在审核签证申请的过程中,瑞士驻华使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者提供清单以外的其他文件或信息。提交以下材料清单的所有材料,不能作为获发签证的保证,敬请知悉。
1、护照原件,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;护照有效期至少半年;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;如有旧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。
2、照片,2张3.5cm×4.5cm近6个月内的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,露耳朵,头发不遮眉眼,面部完整,不戴墨镜。
3、身份证复印件,正反面复印件,内容必须清晰。
4、户口本,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,如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
5、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(我单位可代提供)
6、酒店订单复印件(我单位可代提供)
7、申根保险(我单位可代买)
8、在职证明,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(英文件,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) ,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签字,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: 任职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 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 访问目的;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证明;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。
工作单位证明翻译件 (翻译由我公司可提供)
9、营业执照/机构代码/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或相似功能材料)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。
10、个人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(信用卡除外)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
(申请人最近3至6个月的工资银行卡对账单。)
11、工作单位近三个月到六个月银行对账单(信用卡除外),原件
(如果申请者没有提供个人的银行对账单,则必须提供)
12、主要目的地国入境的签证或有效的旅行证件,原件及复印件
如果你旅游所经的最后一个目的地所在的国家也需要签证的话,你必须在这个申请之前获得这个国家的签证。